1.武汉市户籍,且居住在武汉市的居民。
2.本人写申请。
3.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
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6.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人员,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租房。
7.填写经济状况核对书,进行低收入认定(申报人户口本上所有人在核对书上签字按手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8.填写经济核对报告,就是授权我方核查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房产,资产,社保的情况,及在一定期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