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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动轻型厢式货车采购公告

作者:饮食服务中心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9 点击量:

为校内配送伙食物资,保证食堂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相关管理规定及采购程序,遵循“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现对新能源电动轻型厢式货车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动轻型厢式货车

二、项目预算:16(1台,不含保险及上牌费用),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运输费、人工费、税费、调试等费用。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1

新能源电动轻型厢式货车

一台新能源电动轻型厢式货车

四、供应商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请携带公司资质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到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维修保障部领取询价文件,并签署《供应商报价规范承诺函》。

2.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采购单位。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正本的彩色盖章扫描件,u盘或光盘,与纸质文件一起密封)。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邮寄或快递的响应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如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晚于规定的送达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均将被拒绝。

2.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维修保障部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1时30分

七、成交原则

实行综合评分法,评委将根据报价单位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得分最高的单位将作为合作单位。采购方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027-87544473


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