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贯彻落实学校、保卫处以及总务后勤处安全管理规定,2月19日下午,总务后勤处总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艾文权在水电大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动火作业监管安全专题会议及安全培训,校保卫处毛天音、陈嘉璇,总务后勤处总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处长助理、常务副主任罗波、副主任陈礼勇,总务后勤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李天雄及协作队伍负责人等共计20人参会。

首先,会议传达了校保卫处、总务后勤处安全管理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火作业的各项规定。大家出谋划策,集思广益,对校园公共基础设施维修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措施进行研讨并形成决议。一是凡涉及明火作业的施工,动火单位应向校保卫处申办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报批程序;二是凡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施工人员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简易消防马甲),并落实现场监管人;三是对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焊工须持有电工证和焊工证。

其次,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安委办印发的《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重点学习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九不准”工作要求、15个重点行业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围绕如何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最后,中心与施工队伍现场签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书》9份,并现场建立动火作业施工管理微信群,负责中心动火作业施工报批、巡查、监管等工作。

总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日常排查检查,对无证动火、违规作业“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批”,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