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总务后勤处商贸总公司自助售货机运营合作招商的通知

作者:商贸总公司 来源:商贸总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25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商贸总公司在校内投放近百台自助售货机,拟引进合作单位协助运营,现就自助售货机运营合作招商要求介绍如下:

一、询价合作单位资格

合作单位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合作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招商的合作单位必须满足合作单位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合作单位,其参加文件将视同无效。

1.合作单位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招商要求、纪律:

1、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该项目;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3、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4、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与其他合作单位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合作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招商单位或其他合作单位的合法权益;

6、不与招商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学校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7、不向招商单位、评审专家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招商文件的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商贸总公司。

2.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5点(以快递已发出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报送文件恕不接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咨询电话:吴老师 15827087128

招商联系电话:李老师 87556108(招商文件收取人)

招商投诉电话:87556138

总务后勤处商贸总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