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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一二楼档口增加抽排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饮食服务中心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2 点击量:

米饭加工生产线停运后,为保障西区食堂米饭生产能力,需增加蒸饭设备及抽排烟等设施设备,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相关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西一食堂二楼档口增加抽排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以询价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一二楼档口增加抽排烟设备

二、采购预算:29630元

三、采购内容:前置抽排一体机2台

四、供应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销售、安装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5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需提供制造商经销商证书;

(4)所供设备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5)报价人认为有利于本次询价采购的其他内容,例: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2份以上,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报价文件送达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邮、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中科技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服务督查部。

4.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5:00前

七、成交原则

评委组由饮食服务中心纪检委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行综合评议法,由评委根据报价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采购方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排名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经理 宋主管027-87541949

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