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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燃气设备维保服务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作者:饮食服务中心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1 点击量:

为保障饮食服务中心各单位生产运营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管理规范,饮食服务中心严格按相关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4年食堂燃气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食堂燃气设备维保服务

二、采购预算:4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清理、维修、保养、人工及税费等费用)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服务期

维修范围

维保内容

维保单位及职责

1

2024年食堂燃气设备维保服务

一年

1.燃气蒸柜:分双门和单门蒸柜,共计67台。

2.燃气炉灶:汤锅10台,煲仔炉、煮面炉、小炒炉、扒炉等204台。

1.定期检查炉灶炉头是否堵塞(10天检查一次)。

2.经常查看炉灶炉膛是否烧裂,耐火砖是否烧破(15天检查一次)。

3.定期检查天燃气管、供水管是否畅通和破损(15天检查一次),以及各种配套阀门的正常使用情况。

4.定期检查点火枪、长明火头、风机、开关、线路等(10天检查一次)。

5.针对临时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半年左右,必须对饮食服务中心下属食堂所有炉具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保养。

1.维保职责:负责服务中心燃气设备维护保养,包括每年两次的定期保养、维保应急工作处置的配合。

2.服务响应及服务承诺:承诺维保服务在1小时内安排上门,确保各项维保任务的及时性,并负责维保工作安全。

3.为确保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燃气设备正常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须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检修。

4.经检修确定食堂燃气设备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时,根据实际发生量协商收取费用。

5.食堂燃气设备自然报废处理后,对该设备维护保养义务终止,维保合同期内饮食服务中心新增燃气设备的质保期(厂家或销售商)到期后自动纳入维保范围,不另行增加费用。

6.为保障设备维保及时有效,日常所需零配件由饮食服务中心提供,特殊情况也可由乙方提供。

四、供应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维保、安装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认为有利于本次询价采购的其他内容,例: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2份以上,并加盖公章;

(4)在报价文件中使用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有证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具真实可查性且应当在有效期限之内,提供虚假或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资质证明文件,将有可能被认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报价文件送达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邮、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中科技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服务督查部。

4.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下午5:00前

七、成交原则

评委组由饮食服务中心纪检委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行综合评分法,由评委根据报价单位的专业技术实力、资质、业绩、报价、维保方案、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采购方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排名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宋主管 电话:027-87541949

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