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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采购一批灯具的采购公告

作者:饮食服务中心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7 点击量:

为进一步改善师生进餐环境,提升食堂服务水平,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管理规范,饮食服务中心严格按相关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饮食服务中心采购一批灯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饮食服务中心采购一批灯具

二、采购预算:5.9万元

三、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数量

1

9W白光led筒灯

174

2

12W白光led筒灯

220

3

20W白光led筒灯

888

4

24W白光led筒灯

682

5

40W双管白光日光灯

323


合计

2287

四、供应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2.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购销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需提供制造商经销商证书;

(4)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5)报价人认为有利于本次询价采购的其他内容,例: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在报价文件中使用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有证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具真实可查性且应当在有效期限之内,提供虚假或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资质证明文件,将有可能被认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报价文件送达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邮、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中科技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服务督查部。

4.截止时间:2024年7月21日下午5:00前

七、成交原则

评委组由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纪检委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行综合评分法,由评委根据报价单位的公司资质、合作业绩、报价金额、产品性能、配送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采购方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排名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宋主管电话:027-87541949

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