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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中心采供部购买数据光纤专线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商业服务中心 来源:商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2 点击量:

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招标管理规定,商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采供部购买数据光纤专线进行公开招标。以询价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据光纤专线

二、价格预算:2万元

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数据账户建立、线路查勘、设备费用,安装、调试及配置、速率达标测试,设备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三、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四、型号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数据专线(互联网)

1

五、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应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还应包括运行维护、数据共享、安全审查和保密、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等要求)

1.数据专线(互联网) (1条)

(1)功能要求:说明采购内容的主要功能要求

数据专线(互联网)。

(2)应遵循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各项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项

重要性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下行带宽

≥1000M

2

上行带宽

≥100M

3

固定IPv4

≥4个

4

固定IPv6

≥/64

5

专人服务

专人24小时响应

6

专用电话

400类

7

响应时间

≤0.5小时

8

抢修时间

≤1小时

说明:①重要性可用“★”“#”表示,“★”代表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属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供应商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六、供应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销售、配送和售后能力;

4.是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4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报价文件送达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邮、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总务后勤处商业服务中心采供部。

4.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下午5点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87559014

总务后勤处商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