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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苑食堂二楼申购一批厨房设备采购公告(二次)

作者:饮食服务中心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3 点击量:

为完善东校区食堂餐饮结构布局,更好地满足师生多样化的进餐需求,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管理规范,饮食服务中心严格按相关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韵苑食堂二楼申购一批厨房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韵苑食堂二楼申购一批厨房设备

二、采购预算:2.0901万元

三、采购内容:(共10台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商用台式电磁炉

1

2

冷藏工作台

1

3

刀具消毒柜

1

4

单层单盘烤箱

1

5

切肉机

1

6

保温桶

1

7

双门展示冰柜

1

8

打包台、热物台桌面货架

2

9

电扒炉

1

四、供应商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5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是供应商生产,需提供制造商经销商证书;

(4)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5)报价人认为有利于本次询价采购的其他内容,例: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使用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有文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具真实性和可查性且应当在有效期限之内,提供虚假或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资质证明文件,将有可能被认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报价文件送达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邮、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中科技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服务督查部。

4.截止时间:2024年9月7日下午5:00前

七、成交原则

评委组由饮食服务中心纪检委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行综合评分法,由评委根据报价单位的专业技术实力、资质、业绩、报价、安装调试方案、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采购方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排名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宋主管电话:027-87541949

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