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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空调设备维修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饮食服务中心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4 点击量:

为确保食堂各类空调设备正常使用,根据学校、总务后勤处管理规范,饮食服务中心严格按相关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空调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空调设备维修服务

二、采购预算:9万元/年(含人工、维修及税费),根据维修工作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一年。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1

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空调设备维修服务

1.对饮食服务中心下属28个实体单位404台空调设备(含分体式空调及多联机空调等)提供维修及更换配件服务,提供电话报修及上门服务。

2.本服务为单项配件报价(含维修、保养、人工及税费),根据维修工作量据实结算,一年服务期总金额不超过9万元。

3.饮食服务中心所属空调设备在保质期过后,自然进入合同涵盖的维修范围,不另行增加费用。

四、供应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6日下午5:00前,带公司资质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到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服务督查部领取询价文件,并签署《供应商报价规范承诺函》。

2.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认为有利于本次询价采购的其他内容,例: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在报价文件中使用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有证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具真实可查性且应当在有效期限之内,提供虚假或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资质证明文件,将有可能被认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报价文件送达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邮、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中科技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服务督查部。

4.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5:00前

七、成交原则

评委组由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纪检委员以及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行综合评分法,由评委根据报价单位的专业技术实力、资质、业绩、报价、维修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采购方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综合排名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宋主管 电话:027-87541949

总务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