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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绿化巡查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6 点击量:

为提高校园绿化管养水平,保护校园绿化成果,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保障广大师生的生活质量,健全中心工作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人员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一级巡查:由绿化服务外包单位养护人员负责执行,进行日常巡视、特殊巡视等工作。

第二条 日常巡查包括:各包干区校园绿地、三纵两横主干道绿化、重点区域绿化,主要工作包括:绿化病虫害或人为损坏的检查和记录,及时汇报、修复,具体责任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园林绿化操作规范》。

第三条 特殊巡查包括:发生大风大雨等自然灾害或有可能对绿化造成较大破坏的异常情况时,对校园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倒伏、倾斜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第四条 二级巡查:由中心绿化保障组主管、绿化巡视员每日进行巡查工作,通过巡查掌握校园绿化情况,根据巡查结果,对校园绿化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督导养护工作,并出具日常检查评分。具体检查标准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绿化服务考核与实施办法》。

第五条 三级巡查:每周由中心经理、绿化保障组主管对校园绿化养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校园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下阶段绿化养护重点做出安排,并出具周查、月查评分。具体检查标准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绿化服务考核与实施办法》

 

附:校园环境巡视流程